浙江在线-缙云新闻网12月9日讯(浙江在线通讯员 朱 楠)12月5日傍晚17时许,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云中队在330国道沿线例行巡查工作时,发现在330国道占山村路口,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与电瓶车碰撞的交通事故,两个受伤的妇女坐在地上占据了超车道。
时值下班高峰期,车辆川流不息,且国道上车辆行驶速度非常快,再加上冬日的傍晚早早就黑了天,能见度非常低。为了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,五云中队当即开启警示灯,将执法车辆停在离事故发生点100米处,设置路障腾出安全距离,并下车询问伤者情况疏导交通。直到救护车和交警到场将受伤群众转移,清理好事故现场后才驱车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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