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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陀: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

2019年10月15日 08:58:34   来源:浙江在线-普陀新闻网 记者 徐可叶 通讯员 周柯辰 

  浙江在线-普陀新闻网10月15日讯(浙江在线记者 徐可叶 通讯员 周柯辰)近日,无锡312国道一高架桥发生桥面侧翻致3死2伤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我区交警部门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检查行动。

  10月12日上午,普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在芦花岭城北高架入口处设执勤点,严查货车闯高架、超载等违法行为。记者在现场看到,交警通过竖立警示牌、手势引导等方式,严禁货车上高架,短短30分钟就引导3辆小型货车“进入正途”。据悉,这3辆小型货车驾驶员均是初次来我区,未注意路上货车禁行标志或为了躲避红绿灯而闯入。

  普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彭才华告诉记者,货车超载危害严重,不仅会损坏车辆零部件,而且会缩短高架桥使用年限,同时货车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,刹车距离会变长,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
  彭才华介绍,由于货车长时间在路上行驶,各个机件的性能和一般私家车比,相对差一些。为此货车更应该注意车辆载重、车速,切勿疲劳驾驶。“对货车司机来说,多装一点可多挣一些,但从安全角度来说,刹车距离就会多出一米,危险多一分。为了安全,货车一定要按核载标准装货。”

  记者从普陀交警大队了解到,他们将以案为鉴,持续开展货车治超行动,一经查处依法严肃处理:对超载30%-100%的车辆,处以处罚500元、记6分;对超载100%-200%的,处以罚款1000元、记6分;超载200%以上的,处以罚款2000元、记6分的处罚。

  交警提醒,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。货运车辆驾驶人心中要时刻牢记安全红线,严格遵守交规,不超载运输,不超速行驶,不疲劳驾驶,共同创建安全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编辑:王挺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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